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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11年度通過客語、閩語、原住民族語能力認證測驗之學生,請持合格證書向教務處提出申請。
2.獎勵辦法請參閱附件。
3.請於3/15前送件。

05-09 [當選公告]111學年度第二十六屆兒童自...
